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川0181执恢112号
本院定于2022年8月1日10时至2022年8月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都江堰市幸福镇奎光东五街192号28栋1楼3号商业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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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44545元 |
保证金:20000元 |
加价幅度: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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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在位置 |
都江堰市幸福镇奎光东五街192号28栋1楼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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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权02969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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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赵某、杨某;(2022)川0181执恢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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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土地规划用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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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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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登记面积(㎡) |
1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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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栋建筑物总层数 |
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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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 |
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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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
1. 本次拍卖带租赁关系拍卖,该房产现由承租人作为“金鼎茶楼”使用,并与相邻房屋四界打通。据承租人提供租赁合同显示租期截止日为2022年12月23日,租金已交至2022年3月23日,但当事人双方未到法院进行书面确认。法院及其辅助机构对于租赁情况、租金支付、使用情况的调查核实,不排除存在未尽事宜或他人使用的情况。为了避免与承租人、他人产生纠纷,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调查核实租赁情况、使用情况,由此导致的纠纷以及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旦购买,视为对租赁情况、使用现状的认可。买受人不得以租赁时间较长、租金已付等各种理由悔拍、申请撤销拍卖。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完毕产权转移登记,即可自行和承租人沟通续收租金以及到期续租事宜;如到期未能续租,买受人若重新确立实物资产界址,需严格按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图纸等信息,在与相邻业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四界并隔开,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隔断成本、人力成本、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均由买受人负责。 3.本次拍卖财产地址为产权登记地址,如与现状有出入,最终以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4.需要特别说明(税费、过户、办证问题),竞买人务必到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成交后税费问题以及办证过户登记问题(如有疑问,买受人也可以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办公室要求开具律师调查令,以便核实税、费问题和办证过户登记问题,本院予以支持)。一旦购买,如因缴纳税、费和过户办证与相关国家职能部门遇到障碍、困难或纠纷,导致不能顺利过户或者客观不能过户,延迟过户,甚至被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撤销拍卖(仅返还购房款,含保证金)等所产生的人力成本、资金利息等一切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此,买受人务必核实税、费问题以及办证过户登记问题,了解相关政策和清楚所购买房屋自身承担的法律风险。 5.本次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调查,对于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全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京东大数据、阿里拍卖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平台对拍卖财产进行网络询价,上述财产询价结果为258115元,上述公司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8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12265750)。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尾款交纳截止日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本院已委托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热线电话:19150381051、400-880-5153。更多拍卖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7139251(工作日:9:00-17:00)
(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