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展示

2022-05-27 10:01:04
二拍 被执行人唐波实际持有的登记在赵洪名下的安岳鑫长城投资有限公司23%的股权

竞买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川01执4517

本院定于2022年6月13日10:00时至2022年6月14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 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被执行人唐波实际持有的登记在赵洪名下的安岳鑫长城投资有限公司23%的股权

起拍价(即保留价):

2755.8216万元

保证金:280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赵洪;  (2021)川01执4517

股权所在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安岳长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2108584667X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安岳县岳阳镇(县委党校四楼)

法定代表人:马军宝

注册资本:壹仟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2-25

营业期限:2013-12-2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参考价确定方式

  法院已委托四川蜀威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为4921.11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蜀评报【2022】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二、竞买人条件: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竞买人请自行了解第三方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审慎决定。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6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购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6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204438)。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6月26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预约看样:400-880-5153、19150381051,本院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发送至19150381051进行预约,请耐心等待电话和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五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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